11月25日,中国石油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中油勘探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进行内部重组,并向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曼松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完成内部重组后中亚管道公司50%股权,交易价格约为150亿~155亿元人民币的等额美元。这是传出油气改革天然气管网独立以来,石油公司首单对管道资产的交易。毋庸置疑,这标志着国内天然气改革将进一步深化。
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提速。
为配合和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对国外天然气管道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调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李润生近日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开放的天然气市场无法自然形成,需要政府政策推动。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是欧美等国家通行的体制特征。我国天然气管道体制改革应从实际出发,奔着问题去,解决好天然气市场和管道的排他性问题,促进适度竞争和监管制度建设,不宜在自然垄断基础上强化排他性和行业垄断。
国外普遍实行监管制度
李润生介绍,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认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是市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就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存在不少“失灵”的地方,由此产生资源浪费和不公平问题,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进行调节和监管,以修正市场制度缺陷,保护公众利益。
目前,国外对自然垄断领域普遍实行监管制度。
所谓自然垄断是指面对一定规模的市场需求,单一企业总成本低于多企业的成本之和,因而往往具有排他性的资源所有权。自然垄断一般出现在公用事业产业(天然气配送、供电、通讯等)、运输业(输气管道、铁路等)、金融业(银行、证券和保险等)等。在这些行业,过多企业进入可能导致设施低效利用、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但单一企业会阻碍竞争,形成垄断利润。政府在这些领域的监管及其作用包括:一是进入限制,防止新企业过度进入;二是价格控制,以削弱垄断程度;三是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天然气产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开放的天然气市场无法自然形成,需要政府制定相应政策加以推动。对天然气管道这类自然垄断领域,基本的方法是建立监管制度,因此,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几乎成为英美等发达国家通行的体制特征。
体制类型主要有三种
目前,国外主要国家的天然气管道体制主要有三种模类型。
第一种类型:天然气生产、运输、配送、销售一体化,基本上由一家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垄断经营。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均采取这种模式。
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图
第二种类型:一般由2~3家大型公司分别经营全国的主要输气管网,垄断绝大部分管输市场,国家对公司的控股比例相对较高。这种模式的主要代表是西欧国家。
第三种类型:管道公司相对较多,且以私营为主。形成多家管道公司的主要背景是天然气生产和销售竞争程度较高。政府对管输价格、技术标准和公平开放实施监管。这种模式的代表为美国、加拿大等。
据调查,世界主要国家在天然气行业发展的不同时期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有较大的差异。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规模小,油气公司为加快发展,往往直接投资经营管道业务,实行天然气开发生产与管道运输一体化,有效解决了天然气管网与天然气产业及市场的协同发展问题;随着天然气产业和市场规模扩大,生产端和消费端竞争日益加剧,开始出现新的独立管道投资商和运营商,一体化与专营化并存,为天然气市场注入了活力;当天然气产业发展和管网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天然气市场趋于成熟和稳定,无论市场主体、市场规则和监管制度都会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欧美天然气市场化程度较高,比较具有典型性。欧美天然气市场发展和改革的共同方向是营造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透明合理的气价,使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从而促进资源开发,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供气选择,并提高供应稳定性。
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
国外天然气管道管理体制对我国有何启示?李润生说,通过专题调研,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是天然气管道体制要服从天然气发展战略,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关键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由于各自的国情、资源状况、天然气市场化程度不同,管理体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同点在于都从本国实际出发,对天然气市场化包括管道体制作出最有利于发展和国家利益的制度安排。目前各国实行的管道体制,都是能源或油气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能源或油气体制相一致,与其产业发展战略、市场化进程等条件相匹配;所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无一例外都建立了独立完善的监管制度。我国天然气管道体制改革应从实际出发,奔着问题去,走市场化道路。高度集中的管道体制总体上弊大于利。
二是几乎所有的资源国和发展中国家,都采用了一家或几家国有石油公司经营天然气的体制,并实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天然气管道具有自然垄断特征,既不宜大量公司进入,也不宜高度垄断。到目前为止,一个国家只有一家油气公司(如资源国)垄断经营天然气管道业务的例子较多,而唯一性国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的案例几乎没有(英国电网公司是个特例,将天然气管网与电网合并,主要是考虑到其天然气主要用于发电,需要统筹天然气管网与电网的运营管理;印度的GAIL最终也发展成为了一体化的公司)。大部分资源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管道业务一般都隶属于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或天然气公司,但与天然气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管道业务,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要求必须严格分开核算,不允许交叉补贴,具有排他性,并由专门的监管机构确定合理的管输价格,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管。从各国的做法看,专营化一般不是行政或法律的强制要求,而往往来自众多天然气客户的需求,来自多家供应商对管道服务的市场需求。我国天然气管道体制改革应保持适度竞争,而不应在自然垄断基础上强化排他性和行业垄断。
三是我国天然气产业尚处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资源不足、价格机制尚未理顺、市场发育不够、监管制度不健全,不宜削弱国有石油公司一体化优势。我国天然气发展总体处于初级阶段,天然气资源开发、进口、供应及管道、储气、销售的协同发展十分重要,需要继续发挥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在资源供应、管道建设、市场开发上的主导作用。特别是从2015~2050年,在政府协议下签订了若干天然气进口合同,大部分期限为30年,资源数量巨大,且照付不议。在我国市场大量依赖国外资源的特定条件下,尤其是进口气与国内气价格矛盾纠结的情况下,让石油企业充分利用并发展现有管道设施,有利于提高长约资源的干线运输和销售渠道的保障能力,也有利于提高石油企业消化进口资源亏损的能力,避免和减少履约矛盾。我国天然气管道体制改革应继续发挥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一体化优势,同时解决好天然气管道的排他性问题,促进适度竞争和监管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