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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改革的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分析

日期:2015-12-10    来源:我的钢铁-石化

国际燃气网

2015
12/1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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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管道 页岩气

中国正在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开放上游市场、实现管道独立以及放开价格管制已基本成为共识。这三方面改革是发挥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的应有之义,在执行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开放上游市场应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

对于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市场主体是国家三大石油公司,但国家已经尝试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如页岩气区块招标就有其他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中标,新疆的6个油气区块也在今年7月进行了公开招标。

开放上游市场,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竞争,也能汇集更多资本,对促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极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以页岩气为例,国家陆续推出近40个页岩气区块进行公开招标,除三大石油公司外,部分央企、地方国企和一些民营企业纷纷加入到页岩气勘探开发中,但中石化最先有所突破,这一突破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实现页岩气商业化生产的国家,其他企业“圈而不探”、“圈而不采”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家希望通过放开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快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但结果令人失望。一方面,一些企业缺少经营石油行业的经验、技术以及人才,另一方面,当初高油价和政策松动点燃了企业参与油气行业的热情,但如今油价低迷沉重打击了投资热情。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在常规天然气领域出现,国家开放天然气上游市场时必须设立严格完善的行业准入、退出和惩罚机制。对于现有的已经颁发许可证的天然气区块,国家没有必要回收后重新招标,而是可以设立灵活的退出机制或许可证流转机制,允许其他资本合资合作,确保区块得到充分勘探和开采,实现经济价值最大化。对于新增天然气区块,譬如页岩气区块,应当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为了避免一些企业仅仅是依靠政策便利,通过拿到区块谋求资本市场或是其他方面利得,而并非真正想进行资源开采,应当进行严格惩罚,一切相关所得均应没收。

管道独立需合理定位

管道独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将现在由三大石油公司运行长输管道资产的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管道公司,负责天然气输送。由于现有的绝大多数天然气长输管道都由中石油运行,成立单独的管道公司较为现实可行。之后,国家对管道公司进行监管,对管输费用进行管制,我国天然气管道实现了第三方准入。尽管最成熟的管输市场都应像美国一样,实现公开竞争,任何资本都能参与管道建设运营,但对于我国来说,管输市场独立运行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些未知问题可能出现;另外,由于天然气管道自然垄断的特性,大规模建设运行更能提高效率,因此管输市场不宜过早对其他资本开放。

随着管道独立,我国天然气上中下游市场形成并逐步完善。对于天然气管道公司职能设定,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赋予管道公司天然气销售职能,下游企业与管道公司签署天然气购买合同;二是上游和下游企业谈判形成天然气供售协议后,管道公司只负责天然气输送。第一种方案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生产企业的职能转移到管道公司,会造成管道公司在天然气市场中的主导权,不仅可能形成新的强势企业,也不符合国家“控制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因此,采取第二种方案,使管道公司职能单一化,是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的最优安排,这不仅能够促进上游企业间的竞争,也能维护用户的利益,同时也让国家抓住天然气市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率。

改革需制定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气价是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核心。为了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天然气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以逐步放开价格管制为主要方向,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近10年来对天然气价格先后进行了7次改革,价格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本次天然气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放开价格管制,减少政府对价格的干预程度。

除了放开价格管制,我国天然气市场还需合适的价格形成机制。当前,全球天然气市场共有三类价格形成机制,一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完全市场竞争价格形成机制,二是以欧洲大陆为代表的与石油产品等替代能源挂钩的价格形成机制,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与进口原油价格挂钩的价格形成机制。尽管我国天然气来源已经逐步多元化,但尚不具备气与气之间竞争的条件,因此采用美英模式并不合适;我国天然气消费仍立足国内,跟日本完全依赖进口有本质区别,因此日本模式同样并不适合我国国情;而欧陆模式,通过与相关替代能源挂钩的价格形成机制,比较适合我国。我国可以通过将天然气价格与煤炭、石油产品挂钩,形成相互联动,使气价能够反映出能源市场的总体走势,避免出现偏高或偏低,偏高则易导致天然气被替代,不符合国家加速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需要;偏低则易刺激天然气过度消费,不利于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

另外,我国还应通过改革设立相应的天然气价格中心。一是成熟天然气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大量的价格中心,而我国天然气产业迅速发展,已经具备成立价格中心的条件;二是价格中心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可以价格中心天然气现货交易的价格作为我国天然气的基准价格,取代目前由国家公布天然气基准价格的方式,从而及时反映市场变化。三是成立价格中心有助于提升我国在亚太天然气市场中的话语权,对我国天然气进口价格谈判以及自身产业发展均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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