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9点,德州市物价局召开“三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共有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6名。
此次听证会就调整“三区”居民用气价格和实行阶梯价格两个方案及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进行了公开讨论。
方案一: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3.95%的家庭用户,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在180-270立方米(含),价格为3.00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6.37%的家庭用户,三档气量为27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3.75元/立方米。
方案二: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21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为2.6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0.23%的居民家庭用户,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在180-270立方米(含),价格为2.86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6.37%的家庭用户,三档气量为27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3.64元/立方米。
同时,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价格可作同向调整。
为保证阶梯价格的顺利实施,市物价局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一是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以及非经营性公益服务设施等),按居民阶梯第一档、第二档价格的平均水平执行。
二是独立采暖用气居民家庭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1000立方米及以下的执行第一档气价,年用气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第二档气价。
三是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段气量的部分仍执行2元/每立方米不变,超出第一档年用气量的,按照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执行。
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将充分考虑各位听证参加人意见,对“三区”居民阶梯气价的制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