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上午,吉林市召开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据了解,实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是中央和吉林省下达给吉林市的年度价格改革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吉林省物价局确定的到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规定,今年下半年开始,吉林市物价局着手开展对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调研测算和成本监审,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做法,结合吉林市实际,形成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主要内容:一是拟将居民用天然气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用气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按覆盖92.92%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每立方米价格维持2.43元不变;第二阶梯用气量年240-360立方米,气价每立方米2.92元;第三阶梯用气量年360立方米以上,气价每立方米3.65元。二是为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而降低,低收入家庭按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43元执行。三是对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按第一、二阶梯加权平均价格每立方米2.45元执行。四是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今后国家、省调整天然气上游价格,我市等额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召开听证会。
根据吉林市政府依法履行价格听证程序要求,12月30日上午9点,吉林市物价局依法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对吉林市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进行听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23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3人,经营者2人,专家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相关部门及群团组织5人,消费者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6.5%。听证会在公开、平等、热烈和坦诚的气氛中进行,代表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来自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代表对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以及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23名代表中同意听证方案的有20名,认为听证方案符合中央和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总体要求,第一阶梯价格不调价,92.92%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充分考虑了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实际生活。方案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原则同意的代表有1名,有2名经营者代表同意建立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和联动机制,但认为第一阶梯价格过低,不足以弥补成本。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吉林市物价局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上报吉林市政府和吉林省物价局批准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