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3个地级及其以上行政单位的CNG(压缩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0万辆。
其中,新疆有四个城市保有量榜上有名,分别是乌鲁木齐、阿克苏、昌吉和巴州,总数达到59.5万辆,占新疆87.2万辆CNG汽车保有量的68.2%;占全国482.5万辆CNG汽车保有量的12.3%。
其次是山东省,有三个城市上榜,分别是德州、东营和淄博,其合计保有量为43.5万辆,占山东全省93.25万辆CNG汽车保有量的41.6%;占全国CNG汽车保有量的9%。
其它六个城市分别属于六个省、区,其保有量之和为61.9万辆。占全国CNG汽车保有量的12.8%。
以上13个城市CNG汽车的保有量合计为164.9万辆,占全国全国CNG汽车保有量的34.2%。
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中CNG汽车保有量超过10万辆的仅有12个省、自治区。换言之,余下的19个省、市、自治区CNG汽车保有量均不及上述13个城市中的任何一个城市,按CNG汽车保有量来做比较,乌鲁木齐一个地级市的CNG汽车保有量比23个省级行政区都还多,我国天然气汽车发展很不平衡。
随着天然气低价已成常态化等有利条件的出现,可预计“十三五”期间还将有潍坊(目前9万辆)、伊犁(目前8万辆)、绵阳(目前7万多辆)等一批城市的CNG汽车保有量跨入10万辆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