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宁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全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宁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居民用气以家庭用户年购气量为计价周期,分为3档,超额累进加价。
居民生活用气方面,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36立方米以内(含),气价为每立方米1.75元;第二档年用气量在336立方米至480立方米(含)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10元;第三档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2.63元。
居民壁挂炉用气方面,对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为2245立方米以内(含2245立方米,包括生活用气和家庭采暖壁挂炉用气),气价为每立方米1.75元;第二档年用气量为2245立方米至3075立方米(含)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10元;第三档年用气量为3075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2.63元。
对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的1.1倍(1.93元/立方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