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在2016年“两会”期间确保燃气企业安全生产“0”事故,慈利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2014〕29号《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及慈利县安全生产办公室慈安办〔2014〕29号《关于慈利县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于2月18日开始,由城管局局长带队一行4人,对慈利县7家燃气企业开展春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
此次燃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检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一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三是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五是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责任险执行情况;六是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七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题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八是石油液化气储备保障情况。
本次安全检查通过听汇报、询问相关责任人操作规程及查阅原始记录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设备老化需要更换、液化气罐堆放不规范、制度没健全和台帐建立不完整的相关企业慈利县城市管理局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燃气企业,慈利县城市管理局将依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并实行关门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