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排查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近日,山东临沂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燃气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要求,对于不整改或整改无望、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燃气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燃气安全关系千万家。根据通知要求,临沂市将从取缔无证液化气站点、非法倒罐点;加强对违规使用报废、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的监管;加强对燃气管线违章占压、种植、取土的监管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站点)主体责任。
前期,临沂市将对液化石油气站点进行排查摸底,摸清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站点底数。对于符合申请证件条件的,可为其办理许可证,许可证颁发前不得营业;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进行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对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进行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5月底前,完成对无证液化气站点(含非法倒罐点)的查处。
同时,4月底前,临沂市将完成对违规使用报废、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的查处。同时,完成河东、莒南的两处占压的清理工作;其他燃气管线违章占压、种植、取土的隐患以及餐饮服务行业燃气使用的安全检查将于6月底前完成。
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同时,临沂市将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对第一次发现隐患的,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第二次检查,发现不整改隐患的,实行黄牌警告,公开曝光,责令停产整顿;第三次检查,对不整改或整改无望、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在涉及燃气安全的问题上,临沂市在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各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逾期完不成任务、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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