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作为
天然气重点保供地区,采暖时间长,需求量大,季节性峰谷差悬殊,对做好天然气保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疆能源监管办在城市储气调峰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做好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监管,圆满完成了去冬今春天然气保供任务。
去冬今春(2015年11月-2016年3月),新疆区域
天然气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累计用气量57亿方(不含油田自用,下同),北疆用气量37.2亿方,其中乌鲁木齐市用气量22.5亿方,南疆用气量19.8亿方,同比分别增长4.4%,12.8%,4.7%,-8.6%。北疆用气量同比增加4.2亿方,主要是采暖用气和车用气增加2亿方,直供工业和化肥用气量增加2.2亿方,其中乌鲁木齐市用气量增加1亿方,主要是采暖用气增加,南疆用气量减少1.8亿方,主要是工业用气量的减少。
为保障去冬今春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新疆能源监管办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协调天然气保供工作。2015年10月入冬前,组织召开天然气稳定供应监管座谈会,分析供需形势,要求各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积极组织天然气资源,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生产调度,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储气设施建设,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天然气供应预测预警工作。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每日统计汇总分析全疆和乌鲁木齐市天然气生产供应数据,监测新疆区域天然气供需趋势,编制信息并报送国家能源局。三是及时预测需求变化。根据天气变化及天然气需求趋势,提前预测天然气需求量变化情况,及时沟通各天然气生产单位和主要城市燃气企业,督促做好资源组织、应急准备和稳定供应工作,在2016年1月下旬全国出现大面积降温情况下,新疆区域天然气没有出现停气、限气现象,供需平稳。
为提高天然气非现场监管能力,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我办已开展天然气预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天然气信息的报送、统计、汇总、预测预警分析、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情况等内容的建设,平台建设完成后将大大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效率,促进高效和规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