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荷兰驻华大使馆参赞魏安娜女士带队的荷兰水运应用液化
天然气考察团一行21人来到江苏南京,就欧盟及荷兰对内河航运应用LNG应用情况以及江苏内河LNG燃料动力船舶试点应用情况与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领导、专家进行了交流。交通部水科院纪永波主任陪同调研。
交流会上,双方进行了内河航运应用LNG技术、政策及应用等方面的交流沟通。荷兰代表团介绍了欧洲及荷兰内河航运情况,欧盟对内河应用
液化天然气排放的要求,荷兰的减排技术以及欧盟和荷兰对内河航运应用LNG的愿景与促进等。
目前,荷兰内河LNG燃料动力船舶试点应用方面,已改造一艘集装箱船舶,新建五艘化学品运输船舶。荷兰政府通过牵线搭桥将航运、船舶制造、动力设备生产厂商、安保控制生产厂商及风投集团等10家企业组成应用LNG联合体,有序推进了内河LNG的应用。
江苏从2009年起就开始了船舶应用LNG相关课题研究和试验。根据交通运输部推进“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十二五”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并将推进内河LNG动力燃料船舶试点应用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内河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示范工程,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明确江苏省开展“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项目实施单位之一,联合有关科研机构、大学、航运企业和有关产品生产厂共同开始进行研究LNG作为动力在现有船舶上的改造应用,并进行了船舶改造实验。目前编制了“LNG动力船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市场发展前景与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指导新建LNG单燃料动力船舶的市场发展。截止2015年12月底,首批58艘LNG单燃料动力船舶已在江苏六市开工建造。在京杭运河江苏段建设完成4座LNG岸基式加注站,有效保障了LNG燃料动力船舶系统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