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将不需重新环评审批
为了使东莞成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监管最到位的城市,东莞市环保局将取消7项审批事项,希望以此让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
据市环保局介绍,在取消相关审批事项的同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例如,取消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后,环保局制定了由5个具体措施组成的后续管理服务体系。其中具体到,对申请人做沟通解释工作时需要解释清楚哪些内容,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如何具体办理等等。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在取消该事项后,制定和完善相关领域、环节的监管制度和管理规范,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督导检查,借助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取消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
●排污情况证明;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吸收和推广,环保友好型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初步评估工作;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产品标准认证,评选、推荐和鼓励环保优胜产品;
●对审批权限属我市、需穿越或占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且列入市重大项目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选线唯一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