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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下调的趋势已形成,需密切关注下调的范围及幅度

日期:2016-05-10    来源:燃气之家

国际燃气网

2016
05/1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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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

    内地宏观数据看似平稳,但是若干前瞻性数据(如采购经理人指数)反映出未来内地经济依然需要面临不少挑战,而工业及制造业同样的困难依然存在,当中笔者对天然气产业下游的化工产业一直关注。
 
    无独有偶,数家上市企业在近期也谈论了天然气价格的下调趋势。玖源化工宣布了企业于5月4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位于四川省广安市之化工工厂之天然气价格下调至每立方米人民币1.516元,由5月1日起生效,较去年同期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2.35元下调约35%。天然气乃相关工厂生产甲醇之主要原材料及其设计天然气年使用量为6.5亿立方米,站在化工产业的立场去看,这明显有助产业整体盈利能力的改善。
 
    那么站在天然气企业的立场去看,情况又如何?浙江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 把非居民门站价格从RMB2.29/cm降低到RMB2.19/cm,下浮不限。同时,把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限制不得高RMB3.4/cm。通知4月20日开始生效。
 
    参考企业描述,目前为止,有7个省份最近有下发过对于天然气相关的文件,都是围绕尽快按照2015年11月发改委下调天然气门站价(RMB0.7/cm)顺价的事上,并没有提及会仿效浙江省调低管输价格和终端用户价格。所以有上市的燃气企业认为市场之前担忧浙江省的做法会引起牵头作用是不必要的。上述提到的7个省份包括四川,重庆,广东,江苏,青海和贵州等。
 
    相关企业表示,由于浙江省的天然气管输业务是由省政府(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拥有,所以省政府可以有能力去指导价格。但是其他省份的情况并不一样。情况是这样吗?天然气价格下调虽然有利下游化工产业,不过对天然气产业而言,则是另外一回事。相关企业提出的理据有参考性,但是单凭因为其他省份没有拥有中游管输业务所以不会进行像浙江省一样调价的说法还是值得商榷的。像浙江省的例子,在中游管输业务上有控制权顶多是可以减轻因为调低终端用户价格而对城市燃气公司的冲击(即一边也调低门站价格以降低城市燃气公司的成本),但地方物价局本来旧有调节终端用户价格的职分和权力。此次浙江省的调价原意是为了减轻用气企业的成本负担, 所以也不排除其他省份为了扶持地方工商企业以至提振地方经济而调低非居民终端用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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