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近日降低了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分销价格,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广州市燃气管道投资运营和购销主体,广东发展(600098.CH/人民币7.97, 未有评级)的子公司——广州燃气发布的消息,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代输的工商业用户价格从0.2897元/立方米降低为0.26元/立方米,代输的发电厂价格由0.2767元/立方米降低为0.25元/立方米,以上数据基于广东省的年度费率计算得出;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配气价格从0.29元/立方米下降到0.26元/立方米;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分销价格由2.76元/立方米降至2.7元/立方米。2015年,广州燃气销售天然气10.1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其中零售5.16亿立方米,分销4.01亿立方米。受到价格调整的影响,公司2016年预测收入将减少1,500万元人民币。
小幅正面影响。我们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将为燃气分销商带来些许积极影响,因为下游分销商的单位毛利实际上因此而增长,仅中游管道运营商的单位毛利因此减少,这与早前在浙江省的燃气价格调整中中游管道运营商和下游分销商单位毛利同时降低的情形不同。就新奥能源(2688.HK/港币38.35, 未有评级)而言,其在广东省的市场份额为各港股上市燃气公司中最高,且在广州市的番禺和花都皆有运营项目(约占2%的燃气气量),将受益于此次价格调整。
燃气价格改革更多地针对省市级的管道运营商,而非燃气运营商。从浙江和广州的燃气价格调整情况来看,政府意在通过地方管道公司来调整天然气价格,而非削减分销商的利润空间。因此,我们认为如果其他省市接下来可能的燃气价格调整遵循这种方式,燃气分销商将不会受到过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