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应对、防范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济南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含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日前制定下发《济南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
《预案》将油气管道设施突发事故分为管道泄漏、破坏和自然灾害三大类,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针对不同事故的不同级别制定了两种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预案》,济南市将成立济南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由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信息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预案》还建立了监测与预警机制,由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接收、分析、处理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对可能造成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上,《预案》将其分为先期应急处置、现场应急处置、善后处理、调查评估四大步,明确了各步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处理方法。此外,《预案》还对事故的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