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改革终于尘埃落定。记者从新区发改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新区将正式实施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制度,并同步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改革后,新区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设三个阶梯,以年度用气量为计算周期,各阶梯气量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三个阶梯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90元、3.48元、4.35元。
首档每立方米涨五毛钱
据悉,改革政策分为普通居民用户政策及
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政策。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216(含)立方米,气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36(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
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实行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居民用户,在普通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800立方米。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在0-1016(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1016-1136(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3.48 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1136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4.35元。
据发改局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2016年的阶梯用气量按实际7个月的用气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气量不超过126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气量126-196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气量为196立方米以上。
四口以上用户可增气量
按照即将实行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对多人口家庭用户,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居民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户居民。
同时,还将对区内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气给予补贴。按户均月用气量12立方米和现行低保户用气价格2.40元/立方米与第一阶梯气价差价计算,区财政每户每年补贴72元。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等)用户,其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第一、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为3.19元/立方米。
2014年居民用气约2600万立方米
目前,新区管道天然气由青岛新奥
燃气有限公司(主要为黄岛区东部供气)、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胶南华 燃气有限公司和青岛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经营(主要为黄岛区西部供气),主要为城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产和机动车行驶用气服务。
据统计,新区管道天然气共铺设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高压管网29.03公里,中压、次压管网1540.67公里,拥有天然气门站6座,CNG加气站6座,LNG储气站5座,居民燃气用户约23万户,非居民用户约530户,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场所等)56户。
据悉,2014年新区用气量约1800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量约(含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2600万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量约154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