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 十二师发改委备【2015】1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批复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名称:兵团第十二师石油有限公司八钢东路加油(气)站地埋卧式罐采购
2. 2招标内容:(1)40m³FF承重储油罐2套,50m³FF承重储油罐2套。
(2)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防腐、税金、包装、运费、装车(不含卸车)、搬运(包括吊装)、保险等。
2. 3技术支持:(1)供货商应提供FF双层油罐的安装程序。(2)供货商应提供现场安装需要的特殊工具。(3)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当业主通知供货商要投产运行时,供货商应配合试运和调试工作。(4)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供货商应排除故障。(5)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供货商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6)技术服务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质保期内)(7)培训供货商应提供对操作人员的安装和维护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有效授权书)。
3. 2信誉良好,近三年具有
加油站油罐的制作、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4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
3. 5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 本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和兵团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_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8:30 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代理商还需携带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授权书及生产厂商资质证书在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做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招标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石油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甘业勤
电 话:1869015575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机械行办楼三楼306室
联 系 人:周锐
电 话:0991-2310069、1302965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