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6〕385号)。
通知要求,一是拓宽
天然气供应渠道,提高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引进国内外
LNG资源,构建多元化资源供应格局。
二是制定落实
天然气价格优惠措施,推动天然气利用。利用当前国内外LNG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鼓励LNG在重点用户的利用。燃气企业给予煤改气用户初装费及气价优惠。参照阶梯气价定价模式,对工业用户用气价格给予优惠。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执行居民气价。
三是鼓励引导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积极推动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上游天然气销售企业要降低大用户标准并给予优惠门站价格,地方燃气企业同步对天然气管输价格给予优惠。
四是加强行业监审力度,确定天然气合理输配价格,清理不合理收费。价格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核查天然气企业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降低天然气终端价格。加强天然气延伸服务价格清理规范,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