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传达布置。于6月初进行传达部署开展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制定城厢区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6月中旬,由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及学校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并填写检查情况一览表;区直各有关单位、教育部门应对单位食堂使用燃气进行自查自纠;各供应站点按照要求配合各燃气企业对机关单位、学校食堂的用气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三是组织抽查复检。6月底,区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用气进行重点复查,对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逐条登记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及时总结上报。7月初,总结开展机关单位及学校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经验教训,并及时上报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同时,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区住建局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供应站点名录,引导广大群众使用正规企业提供的燃气,发放2000多份宣传单;各燃气供应站点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管理手册,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要求各燃气供应站点要加强液化气瓶管理,确保出站钢瓶全部具备清晰的塑封、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签及气瓶数字化标签,严禁向用户供应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