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行业要闻 » 国内燃气要闻 » 正文

四川明确液化气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日期:2016-08-09    来源:恩阳区政府办

国际燃气网

2016
08/09
14:5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燃气 液化气 液化气经营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液化气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隐患排查;区级相关部门从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共同监管。

    检查经营许可。凡经营(销售)、运输液化气的,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住建、交通、安监、工商和质监等部门拉网式、多向排查,全面摸清无照、无证经营户数、违法运输车辆等情况,一律依法取缔并严厉处罚。
监督质量计量。定期对52个液化气经营点的进货凭证、来往账目及建立台账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监督经营者从正规渠道购进液化气;不定期抽检液化气,对经销劣质液化气、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开展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1200人次,充分利用网络、公交电视、LED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公益宣传片5000余小时,发放安全用气手册2000册,引导用户抵制不合格液化气产品,定期检查更换液化气使用设施。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