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热电一车间锅炉点火油改
天然气项目(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 ,招标人为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主要是包括与厂区天然气管道接口、氮气管道接口(DN400)及以后的减压装置、6台炉天然气总管道、分支管道、管路附件、点火装置、仪控电气、平台扶梯、风粉管道改造等。整体布置及钢架加固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和实施。招标范围包括6台75t/h锅炉重油改天然气点火所有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锅炉风粉管道改造等工作,投标方负责取得消防安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开工前场地勘察和布置规划由投标方负责。调试及试运行期间的消耗性材料(包括水、汽、电和天然气等)由招标方负责。
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 10月25 日。绝对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备天然气设备及配件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等技术能力资质,具有类似煤粉锅炉天然气点火工程成熟业绩并至少正常运行3年以上。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分工,成员在资质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16日至2016年8月 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6 日9 时00 分,地点为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办公楼314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59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李明光;杜国强
电 话:15101922866;13993598225
电子邮件:Lmg76@126.com;ydmdgq@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窦小龙;马天平
电 话:18298342521、13893135895
电 子 邮 件:lyzb555@163.com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兰州市东岗支行
账 号:2703000509200001613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