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眉县至陇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内容:燃气热水锅炉4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
(4)如代理商投标还需出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5)如代理商投标除需提供上述制造厂的资质外(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公章),还需提供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书。
请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期内持以上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进行初审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天9:00-17:00)
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5、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咨询:左春芳 魏玉才
电话/传真:029-8848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