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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储气库建设为何明显滞后

日期:2016-08-26    来源:中国能源网

国际燃气网

2016
08/2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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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气库 天然气 能源

     “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内天然气骨干管网的形成,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我国积极推进地下储气库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至2015年底,设计工作气量达到52×108m3,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
 
    是天然气快速发展的必要保障
 
    在能源转型的“关口”,尽管新能源在利用技术和经济性上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短期内难以成为主力能源,而清洁、高效和便捷的天然气有望肩负起主力能源重任。大力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减排降耗的重要举措,需多方努力创造好的发展环境。尽管自“十五”以来,我国天然气取得了飞跃式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早期阶段。2015年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5.9%,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3.8%。一方面,天然气成本,特别是储运成本居高不下,在远离气田的市场与煤炭等低价化石能源相比没有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天然气基础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求,特别是应急能力远不能解决“削峰”的突出矛盾。
 
    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具有两大突出特征,即同步性和季节性。同步性主要体现在天然气生产与消费要在瞬时同步完成,季节性主要表现在冬夏季消费峰谷差较大。这两大特征决定了调峰是保证天然气安全、稳定、持续供应必不可少的环节,调峰能力是天然气产业发展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天然气调峰一般有储气库、LNG现货采购和通过可中断用户的调节等三种方式。从欧美发达国家天然气产业发展经验来看,加快储气库建设,提高天然气调峰和应急能力是加快发展天然气产业的必要保障。
 
    多因素导致储气库
 
    建设明显滞后
 
    根据国际天然气联盟(IGU)的经验,一旦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和超过30%,则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就需超过消费量的12%。当前世界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平均水平为10%,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可达到17%-27%。目前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近33%。截至2015年,全国已建成11座储气库(群),工作气量仅占我国天然气年消费量的2.8%。
 
    总体来看,储气库建设滞后既有自然和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储气库建设自身的特殊属性。
 
    特殊地质条件要求。地下储气库相对于气藏来说,其对地层力学性质、构造圈闭、盖层封闭性、储层物性、断层封闭性等有特殊要求。对已经纳入建库目标的气藏来说,埋藏深、渗透率低、水淹严重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地下储气库的建设。由于储气库建设的地质条件十分苛刻,适宜建设储气库的库址本身就是稀缺资源。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我国在地下储气库评价、筛选、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体系和流程这一领域刚刚起步,技术体系还不成熟。相比国外,我国建库对象非常复杂,低渗透、超深、复杂油气水系统地质条件下建库对技术水平要求极高。含水层储气库、岩洞型储气库建设对南方地区建库来讲更具适用性,但这类地下储气库建设难度较大,目前我国这方面建库技术还处于空白,相关的技术经验都还不具备;在盐层建库方面,尽管金坛盐穴储气库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针对多夹层盐层建库过程中溶腔控制、实时监控等方面仍面临不少技术难题。
 
    建设投资巨大、周期长。2010年以前投运的储气库单位工作气投资成本普遍在2.0-2.5元/m3,其后成本都在3元/m3以上。拟建设和新规划的储气库单位投资成本最高达10元/m3,已经超过LNG接收站储备的投资成本。地下储气库建设周期长,从开工建设到运营达到设计产能一般需要十几年时间,有的甚至达到20-30年之久。如此长的投资周期导致投资回报期大大超过社会资本可承受的周期,从而进一步放大了储气库的投资风险。
 
    第二,管理体制方面的障碍。
 
    政企不分。政企不分导致储气库的国家战略保障与商业功能定位不明,部分储气库前期以商业库存进行建设,而建成后又多承担国家应急保供职能,导致企业建设的储气库难以体现其应有的商业价值。政企不分、战略保障与商业功能定位不明确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挫伤了企业投资建设储气库的积极性。
 
    调峰责任不清。从稳定运行的角度来看,天然气生产、运输、终端销售均有调峰责任,并有义务投资建设地下储气库等调峰设施。而当前我国在天然气管理体制中并没有明确上各方调峰责任,最终导致各环节相互推诿。在当前这种制度和政策环境下,气田、管道公司和销售公司任何一方投资建设储气库都很难实现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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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运营机制方面的障碍。
 
    投资回报渠道不畅。当前,储气库在天然气产业链中更多体现为管输环节的辅助设施,尚未成为相对独立的商业环节。在定价体系中还没有单独体现储转成本的价格科目。而无单独定价就无法进行投资回收、成本补偿和效益考核。
 
    市场交易机制缺失。储气库作为向天然气业务链中多个环节提供的商业性服务缺少完善市场环境的支撑。在现有商业模式下,储气调峰难以作为一种服务性产品在市场上交易。即使储气库由多元主体投资建设,由于市场交易机制的缺失,储气库也无法实现商业化运营。
 
    第四,政策支持不足。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性法律至今缺位,约束行业管理体制及运营机制的法律法规寥寥无几,这与石油天然气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地位不对等。特别是对储气业务,在投资建设层面,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不能对各种资本参与储气库建设形成有效激励,投资者收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储气库建设投资不足;在运营管理层面,缺乏关于储气库的运营主体、储气规模和运营模式的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天然气调峰规划、政策和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天然气供应、输送、配送企业和用户的调峰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有待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调峰管理和责任体系。
 
    财税支持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对于储气库建设财税支持力度不足,在建设保障基金、储备设施折旧方式、战略储备天然气税收优惠、战略储备成本补偿、专项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储气库建设的鼓励性财税支持不足,不利于促进我国储气库的建设和发展。
 
    市场监管制度不到位。政府监管有助于储气库投资者建立合理价格预期,科学规划投资并规避风险。我国目前在储气库服务价格、投资布局与规模、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各方面,市场监管力度较为薄弱,缺乏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公开透明的交易机制。
 
    欧美等国储气库运营模式
 
    对我国有参考借鉴价值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欧美国家就开始将储气库作为天然气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重点发展,全面引导储气库商业化独立运营。其最突出特点表现为独立于管网商业化运营。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储气库运营模式的选择与天然气市场及产业发展的成熟程度有关。在天然气行业发展早期阶段,储气库一般作为管网的配套设施捆绑运营。之后储气库逐渐从管网中独立出来,实现商业化独立运营。具体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发展初期,储气库往往由天然气供应商或管输公司建设;二是随着市场逐步成熟,储气库业务从生产、管输业务中分离并独立运营;三是储气库业务分离过程中往往借助政府行政手段。欧美等国储气库运营模式及其演变历程,对我国发展储气库业务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
 
    储气库独立运营模式不仅需要成熟的市场机制,而且需要完善的外部环境。欧美国家天然气市场容量巨大。以英美为例,两国的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储气库具有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技术密集等特点,欧美国家放开储气库市场准入,多元化扩展投资渠道,实现储气库商业化运作。这既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又保障储气库建设项目赢利并保持良性发展。储气服务费用与管输费分离后,欧盟和北美等国通常按服务成本法或成本加成法制定确定储气费率。欧美等国在大力推行天然气市场化和第三方准入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储气库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储气库服务价格的监管。欧盟的储气库业务经过五十多年发展,已培育了德国VGN公司、法国Storengy公司等为代表的专业独立储气库运营商,他们已掌握成套的储气技术及标准、满足不同需求的储气服务合约和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储气库市场化运营
 
    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既要积极学习借鉴欧美成功经验,也要结合我国产业特点,探索最合适的发展路径。从现阶段来看,综合考虑天然气市场培育、价格市场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进展程度,按照“市场方向、顶层设计、远近结合、系统推进、渐进路径”的原则,基于“谁受益谁投资、谁专业谁运营、谁享受服务谁付费”的准则推进市场体系顶层设计,着眼于建立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的天然气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储气库市场运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储气库的市场化运营。
 
    构建差异化天然气储备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差异化鼓励政策,构建“立体化、橄榄型”天然气储备体系,明确政企储备义务及责任划分。坚持以国家储备为基础,以商业储备为主体,以城市应急储备为补充,逐步将我国储气库调峰能力提升至国际平均水平,并以此为目标驱动储气库建设多层级、全角度发展。
 
    建立独立的储气调峰定价机制。参照国外经验,同步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建立独立储气调峰定价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体系中增加储气服务费用科目,使天然气业务链上各环节的储气库投资主体均能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使储气库成为具有独立盈利能力的业务。逐步实现储气库运营独立化、业务商业化、服务标准化,成为一种价格公开透明、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服务性商品。
 
    加强储气调峰领域的市场监管。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以及“完善市场监管”等要求,明确天然气业务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调峰责任与储备义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储气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加强储气调峰领域的市场监管,保障各类社会资本公平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助力储气库快速建设
 
    建议从保障天然气成长为主力能源的战略高度,多方施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储气库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全国性地质勘查,掌握适于建设地下储气库的资料。在相关政府部门主导下,在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以及南方盆地积极开展含水层建库目标的研究,寻找含水层建库有利目标,建设多元化类型地下储气库,满足不同调峰需求。
 
    加大对储气库建设工程技术基础研究方面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模式,重点突破盐穴储气库溶腔技术、含水层储气库建库技术等技术难题,大幅度降低储气库建库成本和建设周期。
 
    分类实施财政支持,创造多元主体参与条件。借鉴欧美的发展经验,为储气库投资设置优惠利率,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放贷门槛,激活储气库建设的投融资市场,为储气库项目打造全方位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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