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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依法取缔废旧液化气瓶收购站

日期:2016-09-06    来源:大律师网

国际燃气网

2016
09/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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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液化气 液化气瓶 液化气瓶管理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争创平安市工作中,以加强对液化气瓶管理为重点,努力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感。10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东监管分局执法人员正深入辖区开展对电梯和食堂的普查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接到行风热线电话:群众举报公安社区内有一处非法收购废旧液化气瓶维修点,气味很大,周围居民反映强烈。

    电话就是命令,隐患就是责任。大东监管分局的夏振坤局长马上带领普查组成员赶到群众举报的地点,发现姜某焊接维修部内的一名男子正在对非法收购的废旧液化气瓶进行改造加工,屋内堆放着数百个废旧液化气瓶,几乎快接近屋顶。执法人员意识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马上制止了违法收购废旧液化气瓶及改造行为。当事人姜某辩解称,自己收购废旧液化气瓶,是因为家里有肝硬化病人,要养家糊口治病,认为自己方便居民,把残液处理得很干净,没有什么安全隐患,不让他干就是不让他家生活。
 
    在现场,围观的群众较多,大东分局工作人员入情入理地向当事人讲明非法收购废旧液化气瓶的危害,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仍继续做加工焊接活,并打电话通知其患有肝硬化的妻子,口口声声说, 谁与我过不去,我也与他过不去! 一会儿,其妻子来到现场,拿来板凳在门口一坐,横眉冷对,扬言谁也别想从这里拿走1个液化气瓶。
 
    面对这种架式,工作人员请求公安部门支援,民警到场后,工作人员马上与产品质量执法大队队长刘芸龙、大东分局正在普查的其他执法人员取得联系,赶来后的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姜某宣传气瓶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说明当事人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32条,要求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统一处理废旧气瓶。在场的8名执法人员和4名公安民警,轮番对当事人姜某做思想教育,同时积极教育围观的群众,说明他们这种非法收购行为的危害性。
 
    当事人姜某终于妥协,执法人员当场实施强制措施,对店内的废旧液化气瓶进行封存,并现场对其非法收购废旧液化气瓶进行改装加工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10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将姜某电焊维修部非法收购的废旧液化气瓶装车,拉送到液化气站指定地点集中保管,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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