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自觉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制,完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落实配送队伍安检和宣传职责;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定期入户检查和入户抄表时落实对软管、灶具等安全检查,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安全宣传的责任,将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开展钢瓶燃气企业自有瓶置换工作,减少流通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技能提升。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
燃气安全使用事故应急预案,近期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速度。督促落实配送队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提高配送队伍服务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
三是规范应急处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受用户的咨询、求助和投诉,及时应对和处置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规范应急、接警处置。
四是强化管理措施落实。首先,为全面完成二维码实名制录入工作,组织全科室力量,要求企业招聘人员、送打字店等多种形式,克服前期燃气钢瓶实名制录入缓慢现状,燃气管理工作小组加班加点于8月20日录入完毕,并校对核实,做到准确无误。第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经营市场监管,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由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资格的企业办理钢瓶产权置换手续。燃气企业通过收购的方式统一置换成企业自有瓶。自有瓶由燃气企业统一负责管理、维护、检测、报废,其费用由燃气企业负责。超过有效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予以报废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该项方案措施目前跟各燃气企业协商中。第三是开展用户安全用气“三件套”专项治理工作,软管、减压阀、卡箍“三件套”已成为用户安全用气工作的短板,在居民自愿情况下,把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用户更换专用胶管(其中管道燃气用户中使用固定式燃气燃烧器具的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和减压阀、不锈钢卡箍,切实消除用户事故重点隐患,提高用气安全水平,有效防止各类用户事故发生。我们将牵头制定好实施方案和财政资金补助计划,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报经县级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是鼓励居民使用安全报警器。推广居民用户安装使用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安全切断阀等安全装置,使用不锈钢波纹管、专用胶管等,切实减少事故隐患。同时,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要求,禁止无经营资格、无上岗证的单位和个人安装、维修燃气器具;严禁燃气用户私拆、私装、私改燃气设施。管道燃气管路优先从墙外安排,同时考虑兼顾防攀爬。
六是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全面落实入户安全宣传模式。将外来人员、农村用户、老年人、拆迁安置户等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安检员、送气服务人员等同时身兼宣传员的作用,通过入户的有利时机,面对面告知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注意的事项、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等,发放安全使用手册(做好发放登记),正确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物业单位作用。推行燃气安全社区共建模式,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明确物业企业的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任务,配备泄漏检查仪器,开展定期巡查,排摸长期不居住住户并报给燃气企业。开展多渠道宣传。建设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等,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通讯、安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有奖问答等各种方式,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活动,提高燃气从业人员和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