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按照《山西省住建厅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汽车加气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隐患和汽车加气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抽调燃气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及燃气专家,分2个督查组对全市汽车加气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如操作处置不当,易导致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经营还扰乱了经营秩序,造成社会危害。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2015年3月份,省安委办组织省住建厅、省安监局对108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核查,仅在祁县城赵段约4公里范围内就发现中海油城赵加气站等14个加气站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运营行为。调查组认为,涉案的14个加气站虽然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因非法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省政府严肃处理108公路祁县段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运营案件责任人,祁县县委书记被诫勉谈话,祁县县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月1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山西晋中祁县洁源第二加气站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了深刻吸取祁县加气站内爆炸事故的教训,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晋中市范围内所有投入运营的CNG母站、子站,LNG加气站。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加气站,一律予以取缔;对已建成并运营,但未取得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停整改,重点对汽车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场站安全距离不足,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抢险预案、人员、设备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通过加气站安全专项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摸底排查,截止目前晋中市有加气站69家,其中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常运营的有28家(祁县因事故吊销1家),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41家。其中市城区加气站5家(1家有经营许可、4家尚未取得);祁县加气站25家(13家有经营许可、12家尚未取得);太谷县有加气站9家(3家有经营许可、6家尚未取得);平遥县有加气站7家(全部取得经营许可);灵石有加气站4家(1家取得经营许可、3家尚未取得);介休市有加气站5家(1家取得经营许可、4家尚未取得);榆社县有加气站4家(1家取得经营许可、3家尚未取得);寿阳县有加气站4家(1家取得经营许可、3家尚未取得);和顺县有加气站1家(尚未取得经营许可);昔阳县有加气站3家(均未取得经营许可);左权县有加气站2家(均未取得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