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根据2016至2917年度《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河北省在与京津接壤区域的保定、廊坊18个县市区划定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河北省提出,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禁煤区涉及保定、廊坊市18个县市区,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14个县城建成区和3345个农村,农村人口约105.4万户。之所以划定禁煤区,主要是为改善大气质量,目前,禁煤区中的建成区集中供热率仅为60%左右,农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为主,居民生活质量差、区域大气污染严重。
目前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后,对群众的生活成本有一定的提高,农村“电代煤”可领设备购置费的85%作为补贴,还有房屋修缮补贴、采暖期用电补贴等,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农村“气代煤”可领设备购置费的70%作为补贴,以及1元/立方米的采暖期用气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
阶梯气价;同时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