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民用贸易结算用水表、燃气表的计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长兴县局李家巷分局于近日对辖区内水表、燃气表开展了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结合检查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检查取得了预期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分局根据民用水表燃气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成立了以冯卫锋所长为组长、朱敏、叶安顺、沈敏为组员的督查小组,切实加强了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水表、燃气表等涉及民生的计量法律法规,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公开水表、
燃气表计量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及时进行处理。
三是检查循序渐进。该分局组织洪桥水务公司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材料,对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分局督促洪桥水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查小组对李家巷湖滨花园、洪桥馨苑、吕山金街的供水进行了逐家现场检查,并随机抽查辖区内投入使用时限分别为11年、7年、1年的居民小区,并对其水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到期更换情况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使用水表不按规定年限更换的、水表未经首次检定就安装使用等计量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责令其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供水、供气等单位以及计量检定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提升了水表、燃气表计量监管水平,确保水表、燃气表量值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