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将对各区市燃气市场经营整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通知要求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各区市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督查工作,对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燃气企业、燃气场站进行抽查。
督查重点:(一)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强化属地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燃气市场经营整顿活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三)落实《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情况;液化石油气场站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许可证经营等行为;各区市与管道燃气公司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规建设的各类场站及用户设施以及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情况。(四)燃气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燃气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及验收备案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组由市住建局城建科、市燃热处、
燃气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具体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区市主管部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
(二)查验资料。对各区市主管部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提出督查意见。
(三)抽查现场。抽取部分燃气企业、场站进行现场督查,依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秋季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强化落实,务求实效。市住建局督查组人员要严格开展督查活动,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