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嘉祥县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治理达标的基础之上,决定组织开展三次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活动,以提升现有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水平。
本次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活动至2016年11月中旬结束,根据规定,各相关单位将按照“统一协调、部门配合、全面展开、联合验收”的方式,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为确保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将采取分步骤、分阶段稳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为筹备阶段,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0月21日。嘉祥县切实制定了《嘉祥县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方案》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同时成立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城区加油站第三次油气回收推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为重点整治阶段,时间为2016 年10月22日—10月31日。按照统一部署,嘉祥县经信局负责在原有油气回收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和提供相关信息工作,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不予通过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嘉祥县环保局负责油气回收治理设计、施工和检测单位的资质审定,组织油气回收治理的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的加油站实施限期整改。嘉祥县安监局负责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不予通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相关单位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督促加油站业主筛选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技术,报县环保局备案后实施治理工程,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时间为2016 年11月1日-11月13日。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成后,加油站业主须委托环境监测部门或其他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监(检)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相关的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备案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检)测报告等。届时,嘉祥县环保局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进行联合验收。
为确保活动活动落到实处,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县环保、经信、安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嘉祥县油气回收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对城区所有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定期组织检查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和台帐管理情况,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严厉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