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燃气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燃气特许经营权
项目编号:BOAOZB16148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敏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11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围场县
联系方式:王冬雪0314-75282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学敏0314-7511226
代理机构地址: 围场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条件(1)、符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的资格;(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或控股)和经营管道燃气企业,并必须具备如下全部条件:①具有丰富的管道燃气运营管理经验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人才;②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和切实可行的建设、运营方案;③投资和经营中的管道燃气项目动作良好,收益稳定,且企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1)营业执照或确定法人资格合法地位的有效证件(2)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2014年及2015年)(3)银行资信证明(4)无行贿犯罪记录(5)法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原件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情况可以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以上所需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E-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5日 09:00至2016年12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围场县馨卉大厦B座商业楼3楼326投标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