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
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居民生活用
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1.分档气量及价格。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按1:1.2:1.5的比例确定价格。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300(含)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300-600(含)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7元;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每立方米3.72元。
2.计价单位和计量周期。以户籍人口4人(含4人)为计价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IC卡表用户,按购买气量执行阶梯气价。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对户籍人口4人(含4人)以上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用户可凭户口簿(本)或居住证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4.对原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二档气价的加权平均水平确定,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4元。
二、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由市物价局制定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
三、配套措施
1.落实困难群体优惠政策。对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管道天然气用户,每户每年补贴60立方米用气量。对低保家庭的用气补贴,由港华燃气公司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册结算,并将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保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检查监督。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做好“一户多人”用气申请和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保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国天然气资源现状、实行阶梯气价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
四、执行时间
本次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阶梯价格及联动机制的实施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