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3日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预警以来,市质监局作为成都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颗粒物排放指标情况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企业燃煤锅炉烟气超标,个别锅炉甚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30余倍。
燃煤是我国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成都市也不例外。“十一五”以来,成都市从源头控制入手,加大对重点企业搬迁、关闭、淘汰力度,中心城区火力电厂全部搬迁或关闭,全市钢铁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基本淘汰完毕,全面关闭落后小水泥,整体退出采煤行业,绕城高速路内全面“禁煤”。通过以上措施,我市二氧化硫浓度从2006年的65微克/立方米,降到2015年的14微克/立方米,应当说成效是非常明显的。
但目前成都市燃煤污染仍然较重,主要是对颗粒物(PM10、PM2.5)污染影响较大。
1 从煤炭消耗量上看还比较大
主要集中在二、三圈层区(市)县,经初步排查,全市共有在用燃煤锅炉811台(其中,10蒸吨及以下754台,10蒸吨以上57台,燃煤锅炉的蒸吨数合计为2758.1蒸吨),年耗煤量达135万吨。
2 煤烟尘对颗粒物的贡献比较大
根据我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燃煤源是PM2.5的第二大污染源,贡献率约25.1%;是PM10的第三大污染源,贡献率约23.3%。因此,强制燃煤控制是势在必行。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监测、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大气法》实施监管和处罚,对颗粒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采取关闭、搬迁、清洁能源替代等手段,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步伐,计划2017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绕城高速环线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全部淘汰;2017年底,郊区(市)县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此外,大力推进禁燃区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有计划地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改烧成型生物质燃料,做到“能改则改”。通过采取一些有力的综合措施,坚决把燃煤污染降下来,推动成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而目前,根据市质监局提供的抽检报告,市环保局已将抽检锅炉烟气超标排放企业名单向属地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依法查处并责令锅炉使用单位立即整改。现将锅炉抽检烟气超标企业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