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17年1月召开舟山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20名,包括:消费者10名(其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经营者2名,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 12月9日— 12月1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址:定海文化路19号,联系人:童雷,联系电话:2025286)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舟山市区常住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6)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等参加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三、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5名。有意参加者可在12月9日—12月15日,记者持记者证、旁听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综合1号楼9楼价格管理处,联系人:於琛、王晶晶,电话:2281711、2281706)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旁听人员报名结束后,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经审核后,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本人届时参加。
特此公告。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