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准武义县城市
天然气利用工程—白洋门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16〕232号)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意见如下:
一、随着金丽温
天然气管线的建成通气,武义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武义(白洋)门站项目将对接省网
管输天然气,积极推进县域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该项目符合《浙江省天然气利用规划》、《武义县天然气专项规划(2015-2020)》等相关规划,属于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城市燃气的优先类项目。项目建设对于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改善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调整能源结构,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业主单位: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申请核准的为武义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武义(白洋)门站项目一期。主要建设门站围墙、门站工艺装置(门站接收规模为60000Nm3/h)以及辅助用房、门卫房等门站相关设施。
四、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于武义县高速公路以西东村地块,占地约22.5亩。项目业主已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项目总投资约2273.05万元,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天然气资源:本项目将从省级金丽温天然气管线武义分输站接气。
七、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6〕第03052号)、《武义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白洋门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723201602001号)、《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武义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白洋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建〔2016〕41号)、《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义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白洋门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武政发〔2016〕10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业主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及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
九、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