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通知。该扶持办法对上海市本市内的燃气分布式项目提供的具体直接的补贴方式,将大大激励企业在上海建设燃气分布式的热情,新政策或将使得上海成为燃气分布式发展再迎新机遇。
扶持办法中指出,本文件中的支持对象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建成的位于上海本地的单机规模1万千瓦及以下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项目以及应用燃气空调的项目。
在扶持办法中,主要的扶持方式和标准如下:
(一)对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按照1000元/千瓦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20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给予2000元/千瓦的节能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8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30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再给予500元/千瓦的节能补贴。每个项目享受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燃气空调项目,按照200元/千瓦制冷量给予设备投资补贴。
(二)燃气供应企业要优先保障对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和燃气空调的天然气供应,并实施优惠气价;进一步降低郊区天然气分布式供能气价,对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的,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
(三)对经核准建设、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燃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并按照“以热(冷)定电”原则运行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本市电网企业对总装机容量500千瓦及以下的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对总装机容量500千瓦以上的项目,用户若已按照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缴纳了基本电费,不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
(四)支持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上网
电价政策由市物价部门另行制订。
此外,扶持办法中指出,用于补贴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和燃气空调的资金,将会从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拨出。并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部门组成上海市推进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设在市燃气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