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丽温
输气管道工程青田小溪跨越段、青田分输站和油竹阀室设计变更的请示》(浙能建〔2017〕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因规划变更,调整部分路由和设计。有关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青田H214-H270号桩小溪跨越段设计变更
同意
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青田H214-H270号桩段路由自小溪大桥北侧南移至小溪大桥南侧,线路长度由原设计的4678米调整为5128米,线路长度增加450米,调整后路由主要为翻山敷设,投资由原来的2445万元调整为3784万元,增加1339万元。小溪段由大开挖(长度344米)调整为钢桁架跨越方式(长度467米),投资由原来的1014万元调整为4713万元,增加3699万元。该设计变更合计增加投资5098万元。
二、青田分输站、油竹阀室设计变更
同意将初设阶段的青田县主
供气点青田分输站调整为远期建设内容,暂缓青田分输站工艺设施建设;将初设阶段的预留分输点油竹阀室调整为近期建设内容,新增油竹阀室分输工艺设施。
青田分输站、油竹阀室设计变更合计增加投资582.3万元,其中选址调整引起岩土工程量增加和总图调整增加投资358.9 万元,站场阀室工艺变更增加投资223.4万元。
上述小溪跨越段设计变更、青田分输站和油竹阀室设计变更共计增加投资5680.3万元,从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工程预备费中列支,原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不作调整。
请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