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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7-02-16    来源:宿迁市住建局

国际燃气网

2017
02/1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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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管理 燃气场站 燃气管道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全市各燃气企业:
 
    现将《宿迁市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3日
 
     宿迁市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
 
     城镇燃气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推动我市城镇燃气管理再上新台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神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生态富民、转型发展”精神统领各项燃气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全市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崭新篇章。
 
    二、目标任务
 
    高度重视燃气民生事业发展,全面统筹城乡燃气一体化发展,推动节能环保能源向乡镇延伸,促进绿色生态宿迁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目标;科学有序推进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中心城市应急气源储备站建设,充分保障民用和商用7天的用气需求量,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点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狠抓燃气生产、流通、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燃气服务质量考核,继续实现燃气安全责任零事故的总体目标,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未成立燃气专业管理部门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目前燃气安全形势实际情况,争取尽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水平。
 
    2.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安全总监制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坚持依法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防范控制,严格实施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强化规则意识,严格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3.修编燃气专项规划。燃气专项规划是加强燃气行业管理、促进燃气行业有序竞争、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依据。泗洪县要加快燃气专项规划修编步伐,力争2017年上半年修编的燃气专业规划通过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2017年下半年县政府正式批准实施。沭阳县、泗阳县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专项规划备案程序,及时将专项规划文本(实施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和县政府正式批复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4.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各地要从源头对燃气工程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强抓工程建设程序。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要符合城乡规划、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安评、环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程序。
 
    5.严格工程备案及档案移交工作。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工程备案程序,督促建设单位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燃气设施项目档案。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燃气设施工程,要不予竣工验收情况备案和相关资质办理,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对燃气工程项目未备案的建设单位予以处罚。
 
    6.强化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各地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针对辖区内管道企业经营情况,邀请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在评估中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特许经营义务、不符合特许经营条件或者有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各地要及时将与辖区内管道燃气企业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7.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秩序。各地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研究加强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监管方案,定期联合开展无证经营(送气)、违规供气、在不安全场所存放气瓶等执法检查,严控瓶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疏堵结合,按照液化气布点规划,稳妥审慎、科学合理地开展液化气供应点布点工作,确保液化气供应点供应的液化气既方便百姓又安全便宜。
 
    8.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各地要及时公布辖区内合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人员名单,认真落实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合格证制度和用户点火通气前安装维修合格证备案制度。要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品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及时上报点火通气时发现的无资质安装案件,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行为。
 
    (三)强化安全意识,狠抓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9.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是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以《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2016修订版)为抓手,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扎实组织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开展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以及夏季高温天气燃气安全检查不低于5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暂时消除不了的隐患要实行闭环管理。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认真填写《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中相关检查表,并及时将季度检查情况上报备案。
 
    10.创新燃气安全宣传方式。各地要会同辖区内燃气企业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燃气宣传方式,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走进社区、走进乡镇、走进学校、走进企业等活动不低于5次,丰富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内容,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成效。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微信、微博、短信、楼宇视频、车厢广告等新媒介,进行燃气安全常识宣传,实行精准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市民安全用气意识。
 
    11.提升燃气应急管理水平。各地要按照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联合属地应急办、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燃气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检验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督促辖区内各燃气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建立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同时开展好修订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12.做好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各地要会同属地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划定燃气设施保护安全保护范围。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切实履行保护燃气设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巡检制度,重点巡检线路上有无导致管道泄漏可能的第三方施工行为,实现每天至少巡检燃气管道设施两次。要邀请属地市政、电力、自来水、通信、园林等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召开燃气管道保护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逐步建立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长效机制。要联合开展燃气违章占压清理工作,力争尽快消除燃气违章占压。
 
    13.强化燃气入户安检考核。各地要认真抓好燃气企业年度入户安检计划上报工作,确保安检计划分解到每个月,管道燃气安检计划分解到具体区域。要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实施的指导和考核,适时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瓶装燃气入户安检工作水平。要组织开展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督查,督促企业履行好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
 
   (四)强化民生意识,加快燃气工程建设速度
 
    14.提高乡镇管道天然气气化率。各地要督促已获取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加快乡镇燃气管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燃气管网向乡镇延伸。对于城镇燃气管网暂时无法到达的区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采用CNG瓶组或CNG释放站集中管输供气,力争早日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目标,逐步提高乡镇管道燃气气化率。
 
    15.加快燃气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泗洪县要督促相关燃气公司加快市区至泗洪长输管线沿线场站建设,确保上半年建成并完成设备测试,下半年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市洋河新区要督促相关燃气公司加快市区至洋河次高压管线建设,力争一季度建成,二季度完成设备测试、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市湖滨新区要督促相关燃气公司加快市湖滨新区L/CNG合建站建设,力争上半年建成并完成设备测试、通过竣工验收,下半年正式投入运行。中心城市全面启动应急气源储备站建设,年内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强化学习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16.落实“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地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苏建城〔2017〕176号)要求,认真做好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险人员“三类人员”培训考核,进一步健全燃气行业持证上岗制度。
 
    17.组织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工培训。各地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统一部署,组织好辖区内燃气具安装维修从业人员参加全市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具安装维修市场依法依规经营,推动我市燃气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8.做好省科信杯燃气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省科信杯燃气技能竞赛每两年举行一次,是全省燃气行业的一次重要盛会,是展现各地燃气从业人员技能及业务水平的重要平台。各地要以省科信杯燃气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提前组织选拔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的选手参与到全市的统一封闭式训练中,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燃气服务体系建设
 
    19.提升燃气一线人员服务水平。各地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上门服务人员管理,严格履行上门服务流程和工作标准,加强工作质量考核,坚决杜绝态度蛮横、吃拿卡要、违规操作等行为发生。各燃气企业要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主动公开办事流程、投诉电话、安全用气常识,健全完善各项服务制度,着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七)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20.探索第三方协同管理模式。针对燃气安全管理专业性强、管理任务繁重、主管部门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探索“第三方管家”服务外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燃气安全管理“第三方管家”。尝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燃气企业安全现状进行评估,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1.谋划建立运行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平台,谋划建立燃气场站运行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对燃气场站视频数据和运行数据实现实时监控,同时实现任务下达、数据报送、安全报警等功能,通过集中影像监控装置,及时监控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文件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4月7日、7月7日、10月9日以及2018年1月5日上报我局。我局将根据各地贯彻情况,邀请市直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贯彻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对贯彻情况较差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抄报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抄送属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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