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结合自贡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各级阶梯气量,惠及群众。
自贡市实施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一年来,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成效明显,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
天然气供需状况不断改善,城市居民对天然气需求不断增加,决定将各级阶梯
气量范围进行调整。
第一级气量由每户每年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及以下,调整为每户每年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由每户每年420立方米以上至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部分,调整为每户每年500立方米以上至760立方米(含760立方米)部分;第三级由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部分,调整为每户每年760立方米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各级阶梯气价、实施范围、计价方式和计价周期等仍按《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执行,保持不变。以第一阶最高使用气量计算,每年每户因阶梯气量提高可节省气费开支31.20元。
适当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政策,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此,自贡市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供气质量,更好地保障城市燃气安全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