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大庆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大庆市对目前的燃气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在加强对燃气场站、燃气输送管线、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管理的同时,建立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偷盗燃气、私接乱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饭店、学校、商场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将被停止供气
大庆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姚伟给记者展示了两个表格。其中一个叫《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是加气站、液化气公司、管道燃气公司等燃气企业用于自查自改的对照表,里面涉及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等12个方面,共计55个项目,除了检查内容外,还注明了检查方法和检查依据。
另一个表格是《2017年燃气行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是属地燃气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企业整改销项并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的参照表,里面对检查的时间、频次、对象、内容都进行了细化,甚至详细列举了17项推进措施。“属地相关燃气管理部门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查、验收。”姚伟说。
今年,大庆市还会继续针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学校、幼儿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燃气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气单位停止供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之前的检查中,经常发现一些小餐馆等用气单位不注重和用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随便买个气罐就直接用了。姚伟提醒,签订供用气合同更能保障气源质量,而且燃气企业还能定期检查用户的
燃气设施,可大大提高用气安全性。
阻挠、干扰燃气入户安检,公安部门可采取强制措施
在燃气输送管线方面,大庆市今年将重点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由管道燃气企业对供气区域内燃气输送管网开展排查,建立燃气输送管线排查治理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隐患级别和整改时限逐步销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区域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重点看护、巡检。
姚伟告诉记者,大庆市于3月底建立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库,按期推进实施,在9月3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建立入户安检常态化管理机制和隐患闭环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燃气用户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入户安检发现室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燃气企业将及时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并指导用户进行整改。对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用户室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入户抢修。
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协助、配合燃气主管部门、管道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督促、劝导燃气用户进行隐患整改。
“我们要求,属地燃气主管部门每月抽查燃气企业的入户安检户数不少于50户。”姚伟说,燃气用户拒检、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气措施;如果遭遇阻挠、干扰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工作的违法行为,将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执法强制措施。
自行车拴到燃气管上将被查处,违法倒气点依法关停
一些老居住区,往燃气入户管线上拴自行车、负重物的现象普遍存在,而锁链与管线的磨擦,会导致管线的防腐漆脱落,时间久了,管线会因腐蚀而形成砂眼。在冻胀期,受腐蚀有砂眼的管线很容易出现漏气情况,这将威胁到整栋楼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目前,燃气企业已经加强对供气区域内燃气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5月到8月,大庆市将集中开展针对在燃气管线、设施负重或捆绑自行车锁等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查处私接乱改、占压、破坏燃气管线,以及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
3月到11月,城管、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管、工商、交通等部门还会联合对液化石油气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进行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燃气用户档案,打击液化气违法倒气点,查扣过期、不合格钢瓶,规范充装、运输等行为。
姚伟表示,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严格落实燃气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
燃气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