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台安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符合条件要求及具有相应能力的特许经营者。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招标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3、项目地点:台安县行政区域内(县城城市规划区除外)
4、招标范围:招标人经台安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中标人,许可中标人投资建设并经营授权区域管道燃气业务,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和规定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民用、工业、商业天然气,并提供相关
管道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抢修抢险业务等。
5、项目周期:特许经营期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周期为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取得项目相关合法手续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12个月内开始供气。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业务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6、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管道燃气建设运营的设施、设备;
7、具有稳定的、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气源保障能力;
8、具有投资并正常运行一个(含)以上特许经营协议管道燃气的业绩;
9、不允许存在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3、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协议)。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繁荣北街51号
联系人:高松
联系电话:0412-491149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
联 系 人:张秀茹、苏 倩
联系电话: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转801
邮政编码:114009
E-mail:lnbzzbb@126.com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