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指出以下几个重点方面的内容: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将控制目标分解至各市(区)政府及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
供热管网,实施泰州金泰环保电厂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加快推进高港区和兴化市城东镇集中供热管网建设。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建设一批
天然气发电供热项目,补充实施一批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加大化工、机电、钢铁、电力等重点能耗行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
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0%以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
(2)清洁化生产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电力、钢铁、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例达100%。
引导园区内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原材料及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推行工艺之间物料能量循环,实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
2019年底前,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35至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通知如下: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7〕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