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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6-06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国际燃气网

2017
06/0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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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安全 燃气行业 燃气管理

    各市(含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定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17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树立红线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目标,以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一系列活动,增强燃气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燃气安全素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五个一”宣传活动
 
  1.开设一个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燃气管理部门会同燃气企业在“6.16”集中开设一个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用气常识、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应做到“四有”,有宣传海报张贴、有宣传资料分发、有燃气专家讲解、有燃气志愿者参与。同时,各市将活动宣传海报、现场照片、安全用气常识等运用报纸、期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燃气安全工作。
 
  2.组织一次农村燃气安全知识下乡。结合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各燃气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涉及农村经营的燃气企业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农村燃气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举行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让百姓们掌握更多的安全用气知识,尤其在对燃气燃烧器具安全使用环节进行指导,有效提高老百姓安全用气技能水平,减少和遏制事故发生。
 
  3.开展一次精准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宣传”的工作方针,各燃气企业要开展一次精准宣传帮扶活动。对辖区内用户进行筛选,针对孤寡老人、出租客、留守家庭等安全用气的高危用户开展一次精准宣传。燃气企业安检员联合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高危燃气用户进行一次上门宣传,落实“一对一”精准宣传,并不定期加强入户检查和培训指导。
 
  4.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市燃气管理部门要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会同燃气企业,组织一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把握好预案衔接、信息上报、指挥决策、现场处置、信息传递等关键环节,突出做好初期响应、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危害后果研判、监测监控等工作。演习结束后,要对演练情况、演练效果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抓紧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5.举办一场燃气安全知识竞赛。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目标,以强化燃气安全运行为宗旨,各燃气企业要举办一场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紧扣安全生产主题,内容要涵盖新《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天然气石油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广大燃气工作者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话安全”的氛围,进一步巩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形势。
 
  (二)强化燃气隐患整治行动
 
  1.集中开展燃气打非治违联合行动。各市燃气管理部门要联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各市要迅速部署行动,健全领导机构,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对辖区内燃气市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摸排检查。要重点查处城乡区域黑液化气供应站点、农村燃气运营企业资质、非法加气站等不法行为,通过集中摸排、分类整改的方式,肃清燃气市场环境。同时,要对外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充分动员社会公众力量参与行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建立行动台账,及时总结。
 
  2、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再行动。各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要对辖区内燃气设施进行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要结合我省农村气代煤发展势头,重点对投产的农村燃气运营企业燃气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新隐患要列入整治工作台账,及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或遗留隐患,要采取必要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行动落实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燃气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燃气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燃气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基层民众、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深化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市燃气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沟通交流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我厅将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适时组织督导调研,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监督考核力度。
 
  (三)及时信息报送。请各市燃气管理部门于6月5日之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7月7日之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宣传册。各市燃气管理部门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宣传册要包括精准宣传、安全知识下乡、公益讲座、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隐患整治、应急演练等活动照片,宣传标语,先进经验、先进模式等内容。
 
  联系人:谭洪强  0311-87800537  87800508(传真)
 
  邮 箱:rrb87800537@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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