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虞- 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 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绍市发改中心〔2016 〕7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顶管隧道穿越工程施工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2.2建设规模:
(1 )本次招标标段内包含的顶管隧道工程情况如下:
编号
名称
区域
长度
(米)
地质情况
1章镇曹娥江顶管隧道穿越
上虞区
600
淤泥质粉质黏土、卵石,中风化片麻岩
2杭甬运河顶管隧道穿越
上虞区
河流段 180
粘土、强风化砂砾岩、中风化砂砾岩
3ALC207 ~ALC208桩甬金高速顶管穿越
嵊州市
164
粉质黏土和粉沙
注:杭甬运河穿越铁路段顶管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招标范围内包含套管内的管道安装。
(2 )招标估算价: 2700 万元。
2.3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方案内各顶管隧道、顶管穿越工程施工,包括顶管井制作、顶管设施安拆、设备就位、配套泥浆系统、套管顶进、放空管和排水管制作安装、回填平整、施工过程沉降监测等工作内容。
同时还包含天然气管道焊接、安装、返平、防腐补口补伤、管体穿越、管道通球、管道试压、扫水和硅管敷设等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程类别:/ 。
2.5计划工期: 20 0 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 合格 。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有GA1 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
(3)自2012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单条穿越长度500 米及以上( 卵石地质,提供业绩工程的地勘资料 ),且顶管隧道套管外径2.2 米及以上的泥水平衡法顶管隧道穿越工程施工业绩。
(4)应配备2 台及以上泥水加压平衡顶管机用于本工程。其中两台顶管机应配备气压工作仓、气压平衡装置、自动注浆润滑装置和管节止退装置(提供自有设备的购买合同或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1)经注册的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2)“三类人员” 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甲供材料:线路用钢管、热煨弯头。
3.3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2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仍须 满足下列要求:
3.4.1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3.4.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4.3 联合体牵头人 应 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
3.4.4 联合体各方 应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 三类人员 ” A 类证书 ;
3.4.5 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 “三类人员” 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4.6 联合体各方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应 具有 “ 三类人员 ” C 类证书 , 人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
3.4.7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交易员 于 2017 年 6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 :3 0 时至 17 : 3 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 CA 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工作人员递交 《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拾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 缴纳 ,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 账 帐支票等 ( 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 号 :090000010341110001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7334310182600023663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6 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地点、售标时间详见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布的招标公告 )
6.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和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 且授权委托书不论是否已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开标时均应另行单 独随带,委托代理人须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
6.6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和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 且授权委托书不论是否已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开标时均应另行单 独随带,委托代理人须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1751 号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
联 系 人: 李冉 联系 人: 王飞琛
电 话: 0571-89815936 电 话: 0571-87762213
监督部门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绍兴市人民西路300 号
电 话: 0575 -85140667
招标人: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