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环保站、燃气企业:
为深刻汲取2017年7月7日8时湘潭市岳塘区霞城街道向家塘社区
瓶装液化气违法黑网点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夏季事故高发期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加强
燃气行业夏季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
夏季是安全事故高发季节,要认真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始终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规划布点选址工作正在进行,正处于新、旧液化气供应站的更迭过渡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环保站以及各燃气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以更严格的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改
为认真贯彻实施《湘潭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潭县政建发〔2017〕35号)和《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二季度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潭县政建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彻底清除燃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环保站提请本乡镇人民政府安全分管负责人牵头,在本乡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行业“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和整治无证违法黑液化气网点经营行为,倒灌、充装非自由钢瓶行为;各燃气企业必须对企业内部及所辖气站、网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许可资质情况、企业上岗人员持证情况、燃气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情况、燃气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排查自检,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及要求的逐一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三、全面落实上报制度
各燃气企业须将本次自检及整改情况于本月底前书面上报至县燃气办,同时要将企业下设气站、网点的日常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于每月27日前上报至湘潭县燃气办,并形成每月上报长效机制。(县燃气办电话:57102348;QQ:370086162)。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