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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中市2017 年冬季清洁采暖 “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7-13    来源:晋中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17
07/1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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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气代煤 清洁采暖改造 燃气锅炉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17 年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晋中市2017 年冬季清洁采暖 “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清洁采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以气为主、其它清洁替代为辅的方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全面实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冬季清洁采暖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10月底,完成晋中市所辖11个县(区、市)70个乡镇(办事处),309个村(社区),110834户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任务,完成清洁采暖面积775.68万平方米,减少燃煤44.3万吨。
 
    三、实施区域
 
   榆次区:5个乡镇(张庆乡、修文镇、郭家堡乡、东赵乡、乌金山镇),19个村,10811户。
 
    介休市:6个乡镇,2个办事处(义堂镇、绵山镇、城关乡、宋古乡、张兰镇、连福镇、西关办事处、西南办事处)26个村(社区),20000户。
 
    灵石县:5个乡镇(两渡镇、翠峰镇、静升镇、马河乡、王禹乡),25个村,10017户。
 
    平遥县:古城内及8个乡镇(古城内、古陶镇、岳壁乡、中都乡、南镇乡、段村镇、襄垣乡、卜宜乡、洪善镇)26个村,20000户。
 
   祁  县:6个乡镇,4个办事处(昭馀镇、城赵镇、东关镇、西六支乡、古县镇、贾令镇、昌源城区、丹枫城区、麓台城区、开发区),43个村(社区),10000户。
 
    太谷县:1个乡镇,3个办事处(明星镇、北城区、白塔区、南城区),20村10000户。
 
    寿阳县:11个乡镇,1个管委会(朝阳镇、南燕竹镇、宗艾镇、温家庄乡、平头镇、景尚乡、上湖乡、松塔镇、解愁乡、西洛镇、平舒乡、丹凤管委会)30个村,8000户。
 
   昔阳县:1个办事处,2个乡镇(城区办事处、大寨镇、乐平镇)16个村(社区),8000户。
 
    和顺县:1个办事处,1个乡镇(城区管委会、义兴镇),14个村,3000户。
 
    左权县:10个乡镇(辽阳镇、龙泉乡、寒王乡、羊角乡、拐儿镇、芹泉镇、麻田镇、石匣乡、粟城乡、桐峪镇)72个村,8000户。
 
    榆社县:1 个乡镇,1个办事处(箕城镇、城管委),18个村(社区),3000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改造任务及入户调查情况,对列入任务清单村庄(社区)的改造方式、户数等在总任务不变的条件下进行调整。鼓励各县(区、市)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力争早日实现辖区内“清洁采暖全覆盖,燃料煤炭全清零”。
 
   四、任务分工
 
    (一)“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的供气企业必须主体合法,依法合规经营,持有《燃气经营许可》,具有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以气代煤”供热改造采用管道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为辅,最终实现“以气代煤”管网全覆盖。改造方式以单户采暖为主(可同时实现采暖、炊事),供暖设备主要采用壁挂炉的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燃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以集中供热的方式进行。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鼓励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鼓励尝试国内外先进清洁采暖技术,利用太阳能、液化石油气(LPG)、沼气、煤层气、地源热、空气热等清洁能源进行居民供热改造,逐步拓宽清洁能源供热领域,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清洁能源供热体系。利用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改造的居民户数可计算为“以气代煤”改造任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除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规管局、环保局、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逐步扩大“禁煤区”
 
    所有完成清洁采暖改造的农村(社区)要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原煤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墙体节能改造
 
    为保证冬季清洁采暖效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无保温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补贴政策
 
(一)燃气价格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给与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补贴。燃气价格补贴政策暂定三年(2017年12月—2019年12月),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具体标准如下:
 
    对居民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0立方米。
 
    (二)用户改造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等清洁供热方式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一次性给予工程实施企业改造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居民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补贴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具体补贴程序及方式由县级自行制定。改造补贴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庭院(房屋)以外配套输气(供热)管网、供气站建设改造费用由供气企业、供热公司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按每户补贴6800元计算(户内采暖设备4000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2800元)。
 
   (三)补贴发放程序
 
    各县(区、市)完成“以气代煤”改造工程后,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造户数和清洁取暖方式进行认定,并出具任务完成认定文件。市审计局同时对采暖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财政局根据任务完成认定文件核实的改造户数及审计部门审计报告,按照补贴标准一次性将市级补贴资金下拨各县(区、市)财政专户,由县(区、市)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六、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工程实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企业认真做好工程实施的配合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建设相关准备工作。
 
    6月30日—10月7日完成工程实施工作,具备通气条件。
 
    10月8日—10月20日前完成工程验收。
 
    10月21日—12月31日,发放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县(区、市)要成立2017年冬季采暖“以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冬季采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市)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10月25日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县、乡、村各级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村改造的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确保10月底前完成冬季采暖改造任务。供气、供热公司要全力配合、精心实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做好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采用PPP、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以气代煤”工程; 对“以气代煤”采暖工程项目的土地、规划、立项、招投标、施工等许可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对“以气代煤”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地方和部门性收费予以减缓免;为保证供暖效果,各级申请节能示范、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要向煤改气改造区域居民倾斜,对无保温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修缮。以上工作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做好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各类可用于支持“以气代煤”的项目资金,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将冬季清洁采暖项目列入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冬季清洁采暖补助资金,对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从补助中按规定或比例冲抵。要积极探索采用PPP、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要认真做好工程、设备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和采购成本,全力保障冬季清洁采暖改造资金需求。
 
    (五)强化效果监督。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清洁采暖运行的持续监督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确保不出现燃煤反弹现象。对通过验收、实现清洁采暖的居民用户,在实施改造后、领取燃气价格补贴资金前需签订承诺书,政府负责拆除、回收燃煤采暖设施,保证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它制品,出现恢复燃煤现象的取消补贴政策。
 
    (六)加强工作考核。各县(区、市)要对照各自制定的《“煤改气”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煤改气”基本信息工作进度计划表》的进度任务,每月填报《“煤改气”工作进度月报表》,市级牵头部门将对填报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予以全市通报并报市政府。各县(区、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今后煤改气改造申请资金补助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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