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
物价局印发通知,自7月20日起,下调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记者了解到,这是在去年全面实施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我市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又一举措,价格调整之后,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全市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将下调0.31元。
为科学调整非居民
天然气价格,我市物价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及时与有关燃气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对城区管道天然气供气的购进、运输、配气和销售等各环节的价格、费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对天然气购销价格数据进行测算,从7月20日起,济宁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27元/立方米调整为2.96元/立方米。按照2016年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气量计算,年可减轻用气企业负担约2000万元;全市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4.0元/立方米调整为3.69元/立方米,按照2016年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气量计算,年可为车用天然气用户减少支出合计约1600万元。“一辆出租车每天平均需要30立方天然气,调价之后一天可节省10元左右。”在城区某出租公司经理看来,这次调价非常及时,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运营压力。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价格调整之后,各级价格部门会进一步加强车用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密切关注价格调整影响,严肃查处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车用天然气价格稳定。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建立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