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 年二十一号线象岭停车场食堂、镇龙车辆段食堂瓶装气燃气供气合同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2017-2020 年二十一号线象岭停车场食堂、镇龙车辆段食堂瓶装气燃气供气合同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2017-2020 年二十一号线象岭停车场食堂、镇龙车辆段食堂瓶装气燃气供气合同
二、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135601543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186200881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概况: 对广州地铁后勤服务中心象岭停车场食堂、镇龙车辆段食堂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气,以业主实际生产需要提供瓶装燃气。车辆段运作稳定后预计每月象岭停车场食堂 50KG 瓶装气 30 瓶,镇龙车辆段食堂 50KG 瓶装气 120 瓶,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
四、标包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预计合同总价为 1,530,900 元。
2 、招标内容: 2017-2020 年二十一号线象岭停车场食堂、镇龙车辆段食堂瓶装气燃气供气合同及其配套服务。
3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招标控制价: 50KG/ 瓶固定单价 283.50 元 ( 含税 )
注:控制价为本项目 3 年合同期内 50KG 瓶装气固定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瓶装燃气的价格波动及人员薪金的调整等因素,原则上合同期内 50KG/ 瓶固定单价不作调整。
五、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1 、 服务地点: 象岭停车场食堂(增城市荔城街道, 324 国道以南,外环路以西)、镇龙车辆段食堂(萝岗区九龙镇、增城市中新镇交界)。
2 、 服务期限: 2017 年 9 月 1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 (实际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因市政燃气管道接驳等原因,甲方有权调整相应食堂的服务期限。
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7 年 8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7 年 8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200 元人民币 / 套。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 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备注:已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登记备案的企业类型为“政府采购”则还需要增加“其他类”或“设备材料类”。)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 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销售罐装液化石油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属于三证合一 , 则提供新证)。
2 、 201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具有与月用气量≥ 20 瓶 *50KG/ 瓶的酒店或酒楼或企事业单位合作经验(提供含合同或协议首页、起止时间、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由合同或协议对方单位盖章的每月用气量≥ 20 瓶 *50KG/ 瓶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3 、具有销售(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运输液化石油气(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的相关资质许可 ( 所有证书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4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 1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 2 )如投标人使用的是新式样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未直接载明招标公告第九条中经营范围,请投标人在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上述内容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一。
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十四、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 www.gzmtr.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