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发改局日前出台《沭阳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级、部门分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进行规范,有效预防和应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预案》按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逐级报告事件信息,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事发地应急办(直属企业同时上报企业总部)和县应急指挥部,当事故响应级别为Ⅱ级或I级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应急办。事发地政府或管道企业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指挥部各工作组。同时,规定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预案》强调,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出现单位和个人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拒不执行应急预案或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