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证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16号)工作要求,浙江省发改委委(能源局)与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能集团签订《2017年度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确保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民生重点用气需求。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能集团及我委(能源局)相关责任,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以期实现全省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根据责任书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制定并实施全省天然气发展规划、做好供需平衡及日常运行协调监管工作,督促浙能集团等企业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并及时协调解决天然气供需矛盾;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与浙能集团建立有序用气机制,制定应急雨伞,明确保供次序,确保不停限供居民生活用气,企业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各市统筹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同时,责任书对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予以明确。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国际燃气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燃气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燃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燃气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