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燃气政策导读 » 正文
松政策令外资对煤层气开发趋之若骛
日期:2006-07-29 来源:中国石油信息网 作者:中国石油信息网
关键词:
外资
煤层气
趋之若骛
在当前石油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嗅觉灵敏的中石油和BP等跨国巨头已经开始了对第四代能源——煤层气的追逐。利用煤层气,可将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构成中的比重由目前的不到3%提高到2010年的10%,缩小能源供需的缺口,缓解能源紧张的局面,因此这将是未来几年的朝阳行业。李嘉诚旗下的中华燃气有限公司就将与山西省政府签订开发煤层气资源的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这是港资投向内地煤层气资源的第一个项目,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煤层气投资项目。同时,国家为了扩大开发规模,对外资和港资不但没有限制,反而有很多优惠政策。有关政策规定,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煤层气按实物征收5%的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自营开采陆上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即按13%的税率征收,返还8个百分点。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勘探、开采煤层气项目所需进口物资免交进口关税和进口调节税。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国际燃气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燃气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燃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燃气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